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1-07來源: 信息時報
  信息時報訊 (記者 郭蘇瑩 通訊員 鐘靜綺 張映珍) 昨日,廣州市地稅局公佈2014年納稅申報期限規定,提醒納稅人應留意納稅期限因節假日延時情況。
  據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4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規定,2014年1月1日放假1天,春節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7天,清明節4月5日至7日放假3天,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端午節5月31日至6月2日放假3天,中秋節9月6日至8日放假3天,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因此,地稅部門表示,根據稅收徵管法相關規定,申報期限的最後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最後一日;在期限內有連續3日以上是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
  依此規定,記者從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瞭解到,2014年各月廣州市地方稅費納稅申報的期限分別為:1月15日、2月21日、3月17日、4月18日、5月19日、6月16日、7月15日、8月15日、9月18日、10月22日、11月17日、12月15日。另外,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期限和匯算清繳期限延長至6月9日。
    (原標題:納稅人應留意納稅期限延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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