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鹿邑一企業董事長羅志元因包養情婦等被開除黨籍
  新華網鄭州2月21日電(記者馬意翀) 記者從河南鹿邑縣委宣傳部瞭解到,微博用戶舉報“河南志元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羅志元包養情婦、養私生女”一事有了調查處理結果:建議依法終止其人大代表資格;給予羅志元開除黨籍處分;關於原告李珊珊與被告羅志元子女撫養糾紛一案,由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
  日前,騰訊微博用戶李珊珊發微博爆料稱:“河南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河南志元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羅志元包養情婦、養私生女”。獲得這一信息後,鹿邑縣委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對微博中反映的情況進行了認真調查。21日晚,聯合調查組通報了處理情況:
  1、羅志元已通過書面形式請求辭去河南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和鹿邑縣第十四屆人大代表職務。對羅志元的辭職請求,建議由人大依照法律程序,依法終止其人大代表資格。
  2、鑒於羅志元包養情婦事實成立,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五十條第三款“重婚或者包養情婦(夫)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之規定,經中共鹿邑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研究決定,給予羅志元開除黨籍處分。
  3、關於原告李珊珊與被告羅志元子女撫養糾紛一案,由鹿邑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
(編輯: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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